道路交通条例 (第374章)
大屿山北大屿山公路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12月13日上午10时起,至2026年5月31日下午6时止,北大屿山公路下列路段将实施下述临时车速限制:
(a) 北大屿山公路西行由其与通往东涌海滨路的支路交界处以东约29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190米处止的路段,将实施每小时8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及
(b) 北大屿山公路西行通往东涌海滨路的支路由其与北大屿山公路西行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185米处止的路段,将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 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