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例(第374章)
九龙湾启褔道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374) 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12月28日下午6时起,至2026630日下午6时止,下列路段将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1. 启福道(东行)由其与启德隧道出口东约100米处起,至该起点以东约840米处止的路段;及

    2. 由启福道(东行)通往观塘绕道(东行)的一段支路,由其与启福道(东行)的交界处起以东约250米处止的路段。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每小时70公里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