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12月21日上午10时起,西九龙公路南行由其与中九龙绕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105米处起止的路段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车速限制。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车速限制,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