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于2026年1月4日及2026年1月11日上午1时至上午5时30分,将军澳道(东行)由其与将军澳隧道公路东行交界以西约90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90米处止的路段,将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