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6年1月31日下午6时起,至2026年6月30日下午6时止,下列路段将继续全日24小时暂划为限制区﹕
(b) 连接屏信街与妈横路的未命名通路由其与屏信街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60米处止的路段;及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已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