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
北区粉岭公路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6日及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13日,每日凌晨1时至上午5时30分,下列路段将实施下述临时车速限制:
- 粉岭公路(东行)由其与白石凹交汇处交界处以西约520米处起,至其与同一交界处以西约20米交界处止的路段,将实施每小时8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 粉岭公路(东行)由其与白石凹交汇处交界处以西约20米处起,至其与金钱路行人天桥(近何东学校)以东约170米交界处止的路段,将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及
- 青山公路-洲头段通往粉岭公路(东行)的支路由其与粉岭公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140米处止的路段,将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每小时100公里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