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于2026年3月21日、22日、28日、4月3日、4日、6日、7日、11日、18日、19日、25日、26日及5月1日上午7时至下午5时25分期间,鲤鱼门道由其与高超道北面交界处以南约2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300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暂划为限制区。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