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6年3月31日上午10时起,近青山公路-屏山段(西行)与水边围交汇处的交界以西约80米处的未命名尽头路将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a) 上落乘客;或(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