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沙田沙田路及沙沥公路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于2026年4月2日晚上9时至2029年12月31日上午5时30分,下列路段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