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6年4月17日上午8时起,至2026年6月30日下午6时止,石竹路介乎高槐路与达之路之间的路段暂划为长度超逾10米车辆禁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将长度超逾10米的车辆驶入上述禁区。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表明禁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