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374)
元朗新田公路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于2026年5月4日至2026年6月22日期间(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除外),每日由晚上11时起至翌日上午5时30分止,新田公路下列路段实施每小时8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1. 新田公路北行介乎约里程标志8A处与约里程标志32.5A处之间的路段;及
  2. 新田公路西行介乎约里程标志3B处与约里程标志38.3B处之间的路段。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