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 (第374章)
粉岭绕道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 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6年5月3日上午8时起,粉岭绕道下列路段将实施下述车速限制:
(a) 每小时50公里车速限制:
- 粉岭绕道(南行)由其与凤岭路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处以东约20米处止的路段;
- 粉岭绕道(北行)由其与凤岭路的交界以东约48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处止的路段;
- 连接粉岭绕道(南行)及沙头角公路-龙跃头段(北行)的支路由其与沙头角公路-龙跃头段(北行)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140米处止的路段;
- 连接粉岭绕道(北行)及沙头角公路-龙跃头段(北行)的支路由其与沙头角公路-龙跃头段(北行)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80米处止的路段;
- 连接粉岭绕道(南行)及沙头角公路-龙跃头段(南行)的支路由其与沙头角公路-龙跃头段(南行)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170米处止的路段;及
- 连接粉岭绕道(北行)及安居街(北行)的支路由其与安居街(北行)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20米处止的路段。
(b) 每小时80公里车速限制:
- 粉岭绕道(北行)由其与粉岭公路(北行)交界处起,至其与凤岭路的交界以东约480米处止的路段;
- 粉岭绕道(南行)由其与凤岭路交界处以东约20米起,至其与粉岭公路(南行)的交界处止的路段;
- 连接粉岭绕道(南行)及沙头角公路-龙跃头段(北行)的支路由其与粉岭绕道(南行)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180米处止的路段;
- 连接粉岭绕道(北行)及沙头角公路-龙跃头段(北行)的支路由其与粉岭绕道(北行)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270米处止的路段;
- 连接粉岭绕道(南行)及沙头角公路-龙跃头段(南行)的支路由其与粉岭绕道(南行)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120米处止的路段;及
- 连接粉岭绕道(北行)及安居街(北行)的支路由其与粉岭绕道(北行)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60米处止的路段。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