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荃湾象鼻山路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于2026年5月4日至2026年6月5日(公众假期除外)期间,每日晚上9时至翌日上午6时,象鼻山路东行由其与连接荃锦交汇处之交界处以东约350米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750米处止的路段,将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