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南区海滩道公共小巴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 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6年5月15日上午10时起,海滩道由其与南湾道交界以西约13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370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每日上午7时至下午7时划为公共小巴限制区。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公共小巴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