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6年5月22日上午10时起,白加士街由其与南京街交界处以北约1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20米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每日上午7时至午夜12时划为限制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 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及交通标志,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