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延长观塘高岭道长度超逾7米车辆临时禁区的实施期限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374G)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6614日下午6时起,至2026930日晚上1159分止, 高岭道将继续全日24小时暂划为长度超逾7米车辆禁区。

       除前往此区者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将长度超逾7米的车辆驶入上述禁区。

       有关地点已设置适当交通标志,表明禁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