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6年6月29日下午9时至2026年8月31日上午6时,新运路由其与扫管埔路交界以南约2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120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全日24小时暂划为限制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所有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