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
荃湾青山公路 – 青龙头段临时车速限制的实施期限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374)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于2026626日凌晨001分起至20261231日下午6时止,下列路段将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1. 青山公路 – 青龙头段西行由其与龙如路交界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480米处止的路段;及
    2. 青山公路 – 青龙头段东行由其与通往逸璟•龙湾的支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230米处止的路段。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