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
城门隧道公路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第 40(2)(a) 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于2026年7月7日及8日,每日由晚上10时至翌日上午6时止,城门隧道公路西行由其与城门隧道西行管道入口以东约1 56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1 250米处止的路段,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
交通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