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大角咀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6年7月13日上午10时起,大角咀下列路段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
- 必发道由其与大角咀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20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 必发道由其与大角咀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30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 诗歌舞街由其与枫树街交界以西约6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140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 大角咀道由其与必发道交界以北约4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50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 柳树街由其与大角咀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55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及
- 柳树街由其与枫树街交界以西约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15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