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 (第374章)
大角咀西九龙公路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374) 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2026717日上午8时起至2026731日下午8时止,油麻地交汇处(北行)由其与西九龙公路(北行)交界处以北约2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处以北约165米处止的路段,将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据2026626日第3834号政府公告所公布的临时车速限制,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