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6年7月27日下午6时起,至2026年10月26日下午6时止,高辉道由其与崇德围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55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全日24小时暂划为限制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