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旺角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6年7月27日上午10时起,旺角下列路段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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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园街由其与水渠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5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 水渠道由其与通菜街交界以东约3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70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 水渠道由其与通菜街交界以东约3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55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 水渠道由其与太子道西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10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 太子道西由其与通菜街交界以西约6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85米处止的路段;
- 太子道西由其与西洋菜南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55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 西洋菜南街由其与水渠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30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 西洋菜南街由其与太子道西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10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及
- 通菜街由其与太子道西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30米处止的路段。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