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于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20日(星期日除外),每日由晚上10时起至翌日上午6时止,港深西部公路南行由里程标志6.1S以北约30米处起,至里程标志8.0S以南约55米处止将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每小时80公里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署理运输署署长郭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