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 (第374章)
粉岭绕道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 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于2026年8月24至28日,每日晚上10时至翌日上午5时30分,下列路段将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1. 粉岭绕道(北行)由其与连接粉岭绕道(北行)及安居街(北行)的支路的交界以南约27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处止的路段;
  2. 连接粉岭绕道(北行)及安居街(北行)的支路由其与粉岭绕道(北行)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60米处止的路段;
  3. 连接粉岭绕道(北行)及沙头角公路-龙跃头段(北行)的支路由其与粉岭绕道(北行)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270米处止的路段;及
  4. 粉岭绕道(北行)由其与连接粉岭绕道(北行)及沙头角公路-龙跃头段(北行)的支路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30米处止的路段。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