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 (第374章)
北区粉岭公路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6年9月8日至10月21日(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除外),每日由凌晨0时01分起至上午5时30分止,下列路段实施每小时8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 粉岭公路东行介乎其与白石凹高架道路交界处以西约520米处至其与鸡岭桥(近嘉盛苑) 交界以东约20米处之间的部份路段;
- 青山公路-洲头段通往粉岭公路东行的支路由其与粉岭公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140米处止的路段;
- 大头岭回旋处通往粉岭公路东行的支路由其与粉岭公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230米处止的路段;
- 扫管埔路回旋处通往粉岭公路东行的支路由其与粉岭公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110米处止的路段;
- 粉岭公路西行介乎其与百和路行人天桥(近港铁粉岭站) 交界以西约60米处至其与白石凹高架道路交界处以西约80米处之间的部份路段;
- 扫管埔路回旋处通往粉岭公路西行的支路由其与粉岭公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170米处止的路段;及
- 大头岭回旋处通往粉岭公路西行的支路由其与粉岭公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150米处止的路段。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每小时100公里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署理运输署署长何广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