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6年9月16日凌晨0时起至2026年12月15日下午11时59分止,北大屿山公路(东行)由其与通往竹篙湾公路的支路交界处以东约12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处以东约480米处止的路段,将实施每小时8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