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石硖尾南昌街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6年9月15日上午8时起,至2027年2月14日下午6时止,下列路段全日24小时暂划为限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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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街北行由其与伟伦街交界以北约3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170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及
- 南昌街南行由其与大坑西街交界以北约20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70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