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第374G章)
荃湾马湾路及珀林路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6年9月23日上午10时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1. 马湾路与珀林路之间的回旋处(的士上落客点除外);
    2. 马湾路(北行)由其与马湾路与珀林路之间的回旋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处以南约13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3. 珀林路(西行)由其与马湾路与珀林路之间的回旋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处以西约15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及
    4. 珀林路(东行)由其与马湾路与珀林路之间的回旋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处以西约23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