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撤销元朗临时限制区的实施期限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6年9月18日下午6时起,据2026年第3663号政府公告所公布,现时全日24小时在元朗所实施的临时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