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6年10月5日上午8时起,至2026年12月4日下午6时止,马适路(东行)由其与粉岭楼路交界以西约2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140米处止的的一段北面路旁行车线将全日24小时暂划为限制区。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所有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