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 (第374章)
油麻地雅翔道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 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2026年10月28及29日,每日凌晨1时正起至上午5时30分止,下列路段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1. 雅翔道(南行)由其与西九龙公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80米处止的路段;及

    2. 西九龙公路(南行)由其与雅翔道交界处起,至其与油麻地交汇处以北约10米处止的路段。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