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元朗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公共运输交汇处高度超逾3.4米车辆禁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6年10月12日上午6时起,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公共运输交汇处部分跨境巴士上落客区全日24小时划为高度超逾3.4米车辆的禁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将高度超逾3.4米的车辆驶入上述禁区。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表明禁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