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6年10月20日下午6时起,至2027年3月20日下午6时止,下列路段全日24小时继续暂划为限制区:
(a) 九江街由其与九龙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40米处止的路段;及
(b) 九龙道由其与九江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20米处止的路段。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已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继续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