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
龙富路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在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2月7日期间,逢星期一至星期六(公众假期除外)每日晚上10时起至翌日上午6时止,龙富路由其与龙富路回旋处的交界以北约20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1580米处止,将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每小时70公里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