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
将军澳—蓝田隧道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于2026年6月2日凌晨0时01分至2026年8月15日晚上11时59分,由将军澳—蓝田隧道(东行)管道入口起,至其通往将军澳/将军澳蓝田隧道公路的支路出口止的路段,将实施每小时3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