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红磡连接温思劳街之未命名道路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6年5月29日上午10时起,连接温思劳街之未命名道路由其与温思劳街交界处以南约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40米处止的路段,将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