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九龙塘律伦街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374G)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下列路段将于下列时段全日24小时暂划为限制区:

2026616日上午8时起至2026618日下午6时止

律伦街(南行)由其与约道交界处以南约10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170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2026624日上午8时起至2026626日下午6时止

律伦街(南行)由其与约道交界处以南约7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165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