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土瓜湾新码头街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374G)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668日上午8时起至2026718日下午6时止,下列路段将全日24小时暂划为限制区。

    1. 新码头街由其与美景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35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及

    2. 新码头街由其与美景街交界以东约1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60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谢咏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