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根据第102B条发出的公告)驾驶改进学校的指定
现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102B(1)及(8)条的规定,本人已指定下列地点由2026年6月1日起至2028年5月31日止为驾驶改进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