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及公共小巴
防疫抗疫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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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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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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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綠色小巴客運營業證持證人提供一筆過補貼
- 向客運營業證持有人為獲准營運相關綠色(專線)小巴路線組合的每輛綠色小巴提供一筆過港幣30,000元的非實報實銷補貼。
- 運輸署已於2022年2月28日發信通知各綠色小巴的客運營業證持有人有關補貼安排的詳情(請按這裡參閱詳情)。運輸署在完成核實申請人所提交的資料後,有關補貼將於一個月內以自動轉帳形式發放給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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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的士及紅色小巴車主提供一筆過補貼
- 在2022年2月15日持有的士或紅色小巴的有效車輛牌照的登記車主,將獲提供一筆過港幣30,000元的非實報實銷補貼。每輛持牌的士或紅色小巴只會獲發一次補貼。
- 請按這裡參閱登記的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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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小巴及的士的燃料補貼
加氣補貼
- 在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的五個月期間,政府會為公共小巴及的士提供每公升港幣2.0元的液化石油氣補貼。
- 公共小巴及的士在石油氣站加氣時,可直接獲得政府補貼,無需登記或申請,即時受惠。
入油補貼
- 柴油公共小巴及汽油的士司機/營辦商可向運輸署申請於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的五個月期間入油交易的燃料補貼,補貼金額為四成的實際燃料支出。
- 交易日期以油公司發出的收據、月結單或「交易證明書」上的入油交易日期為準。
- 政府已將上述燃料補貼措施由原來五個月額外延長三個月至2022年12月31日。
- 請按這裡參閱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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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的申請安排
綠色小巴客運營業證持證人
(i) |
申請人必須於表格上以正楷填寫客運營業證持證人的全名、公共小巴(專線)服務客運營業證編號、在2022年2月15日該客運營業證下獲准營運並申請補貼的專線小巴數目及有關專線小巴的車輛登記號碼、客運營業證持證人的銀行帳戶、聯絡方法等資料。申請表格必須由客運營業證持證人或獲其授權人士簽署,有關獲授權人士的資料必須與運輸署公共車輛分組所備存的紀錄相同,其後連同印有銀行帳戶資料的銀行存摺或銀行月結單之頁面的副本,並使用夾附的回郵地址標貼,郵寄至運輸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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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倘若申請人持有多於一個客運營業證,請按客運營業證分別填寫申請表格。一份申請表格只供一組路線組合的客運營業證持證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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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如客運營業證下部分獲准營運的專線小巴在2022年2月15日未持有有效車輛牌照(下稱「未領牌車輛」),申請人可先行為其他已持有有效車輛牌照的專線小巴提交申請,並於2023年2月14日或之前為未領牌車輛完成續領車輛牌照及相關證明書後,再另行填寫表格就有關車輛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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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申請人必須於表格填寫用作聯絡的有效電郵地址及本地流動電話號碼。運輸署會透過電郵通知確認收到申請人所遞交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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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領取補貼的本地銀行帳戶必須為客運營業證持證人名下。如以公司名義持有客運營業證,銀行帳戶則必須為該公司名義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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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運輸署在完成核實申請人所提交的資料後,有關補貼一般將於一個月內以自動轉帳形式發放至申請人提供的本地銀行帳戶內,相關銀行會在補貼發放後透過電話短訊/電郵通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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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及紅色小巴車主
登記資格
- 在2022年2月15日持有的士或紅色小巴的有效車輛牌照的登記車主。
- 如登記車主在2022年2月15日未持有的士或紅色小巴的有效車輛牌照,但於2023年2月14日或之前成功續領相關車輛牌照的登記車主,亦符合申請登記資格。原有的登記車主必須與續領的登記車主相同。
登記安排
- 運輸署會陸續發信通知合資格的士或紅色小巴的登記車主有關透過電子平台辦理登記領取補貼的手續詳情。接獲通知信的合資格車主由2022年4月1日上午9時起,可以進入政府網上系統登記領取「一筆過補貼」(的士/紅色小巴),截止日期為2023年5月31日。
(i) 在進入網上系統登記前,請準備以下文件及資料﹕
- 由運輸署發出的通知信右上角的一次性六位數字登記密碼﹔
- 其中一輛合資格領取「一筆過補貼」的的士或紅色小巴的車輛登記文件; 以及
- 印有擬收取補貼的銀行帳戶持有人名稱(英文)、帳戶號碼及銀行名稱/銀行編號的銀行存摺或銀行月結單。該銀行帳戶必須為本地銀行港元儲蓄或往來帳戶。
(ii) 登記必須由合資格的士或紅色小巴的登記車主提交。如屬公司或團體,登記則應由該公司或團體所指定及授權的人士提交。
(iii) 如持有多於一輛合資格領取補貼的的士及/或紅色小巴,只需要提供其中一輛合資格領取補貼的的士或紅色小巴的車輛資料。
(iv) 在成功完成登記後,便不可以更改收取補貼的銀行帳戶資料,因此,請務必提供正確的銀行帳戶資料。
(v) 在提交登記所需的所有資料後,網上系統會即時發出及顯示一個登記參考編號。請記下該登記參考編號,或列印該頁面,供日後查詢之用。
(vi) 在收到及完成核實登記資料後,補貼將於大約一至兩個月內以自動轉帳形式發放至所提供的本地銀行帳戶。在發放補貼後,付款通知書會按照在登記時所選擇的方式(即電郵或短訊)發出。
註:在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下,每輛持牌的士及紅色小巴只會獲發補貼一次。
公共小巴及的士燃料補貼


入油補貼申請方法
1. 油站即場付款
- 油站職員在公共小巴及的士加油後,會即時向司機發出已填妥之「加油表格」及已蓋印的加油收據。
- 申請者須向運輸署提交:
i. 已填妥之補貼申請書 (請按這裡下載補貼申請書)
ii. 加油收據正本
iii.「加油表格」正本 (請按這裡參閱「加油表格」樣本)
2. 以油公司油卡月結
- 油公司會如常發出公司油卡月結單予客戶,或發出「交易證明書」。
- 申請者須向運輸署提交:
i. 已填妥之補貼申請書 (請按這裡下載補貼申請書)
ii. 油公司發出之油卡月結單或「交易證明書」正本
- 無論於油站即場付款或以油公司油卡月結,運輸署在完成相關的審批程序後,會透過自動轉帳發還獲批金額,並會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批結果。運輸署將於收妥所有資料後,約兩個月內完成發還程序。
入油補貼注意事項
申請文件
1. 補貼申請書可於運輸署各牌照事務處索取,或按這裡下載 。如有需要,申請者亦可自行複印申請書。2. 如於油站即場付款,請於離開前檢查清楚:
- 「加油表格」已正確填上車牌號碼、加油金額等基本資料
- 「加油表格」及加油收據已蓋上補貼專用印章
- 如發現任何問題,請即埸提出及修正
3. 「加油表格」及已蓋印的加油收據只會在入油後即時發出,油公司將不會補發有關文件。司機/營辦商應妥善保存相關的「加油表格」及加油收據。
4. 運輸署不接受沒有印上車牌號碼之油卡(俗稱「通天卡」)的交易作燃料補貼申請。如有需要,請與油公司聯絡安排發出印有車牌號碼的油卡。
5. 如提交由油公司發出之「交易證明書」,請夾附顯示交易金額的相關證明文件。
6. 請注意,所有申請文件將不獲發還,如有需要,請自行複印。
首次申請
7. 如首次申請,申請人 (綠色小巴營辦商除外) 亦須遞交身份證及司機證副本/客運營業證副本(個人名義申請)或公司註冊證副本(公司名義申請),以及銀行存摺或銀行月結單副本,作核對申請人資料及銀行帳戶號碼之用。
8. 如申請人為綠色小巴營辦商,則需遞交客運營業證副本。運輸署只接受由客運營業證持有人提出之申請。
填表及遞交申請
9. 因應政府將公共小巴及的士燃料補貼措施額外延長三個月至2022年12月31日,申請人須於2023年2月28日或以前向運輸署遞交補貼申請,逾期申請將不受理。
10. 申請人可按需要,定期(例如每季、每月或每兩個星期)向運輸署遞交補貼申請。加油收據印刷會隨時間褪色,如單據上的資料因褪色而模糊致難以辨認,運輸署將不能處理該筆交易之申請。請勿於收據上貼上膠紙或噴灑任何酒精液體。
11. 申請人在每次遞交補貼申請時可使用同一份表格申請不同油公司的交易之燃料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