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通行」(即「不停車繳費服務」)已在所有政府收費隧道實施,駕駛人士可以使用「車輛貼」遙距繳付隧道費,無須再在收費亭停車或排隊付款。為配合「不停車繳費服務」實施,登記車主及車輛行駛許可證/試車牌照持有人必須提供一個「電子聯絡方式」。

收集「電子聯絡方式」

「電子聯絡方式」
2021111起,申請人須提供香港流動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作為「電子聯絡方式」,未有提供「電子聯絡方式」的申請將不獲處理。運輸署及隧道費服務供應商會在有需要時,以手機短訊或電郵發出電子通知,包括隧道繳費通知。如「電子聯絡方式」有所改變,請在7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遞交已填妥的運輸署TD559表格或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的網上服務通知運輸署。所有在本署以你的身分證明文件號碼登記的車輛牌照或駕駛執照的記錄,會根據你在運輸署表格內填報的地址和電子聯絡方式而同時更改。

上述安排適用於所有申請途徑,包括經櫃位、投遞箱、郵寄及網上遞交的申請。

申请表格

1. 車輛登記及牌照 [TD22] (請注意 , 此表格之網上版本只作參考之用 . 如需使用 , 請將表格作雙面影印 , 運輸署不接受單面影印的 TD22 表格 )
2. 續領車輛牌照 [TD558]
3. 更改個人資料或車輛資料 [ TD559]
4. 車輛過戶(的士除外) [TD25]
5. 的士過戶 [TD25A]
6. 車輛登記文件/車輛牌照複本 [TD151]
7. 車輛行駛許可證 [TD298]
8. 老爺車行駛許可證 [TD371A]
9. 領取試車牌照 [TD24]

10. 車輛行駛許可證/試車牌照複本 [TD309]

申請「車輛貼」

申請方法
派發方式

有關「不停車繳費系統」的運作或「車輛貼」申請的查詢,可參閱「易通行」網頁 (hketoll.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