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通行」(即「不停車繳費服務」)預計在 2023 年年底前在所有政府收費隧道實施,屆時駕駛人士可以使用「車輛貼」遙距繳付隧道費,無須再在收費亭停車或排隊付款。為實施這新措施,登記車主及車輛行駛許可證/試車牌照持有人必須提供一個「電子聯絡方式」。
登記車主在遞交與車輛有關的申請時,可預先申請「車輛貼」。
以下措施由2021年11月1日起實施:
收集「電子聯絡方式」
「電子聯絡方式」:
由2021年11月1日起,申請人須提供香港流動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作為「電子聯絡方式」,未有提供「電子聯絡方式」的申請將不獲處理。運輸署及隧道費服務供應商會在有需要時,以手機短訊或電郵發出電子通知,包括隧道繳費通知。如「電子聯絡方式」有所改變,請在7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遞交已填妥的運輸署TD559表格或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的網上服務通知運輸署。
申请表格:
- 申請人須使用新版本的表格遞交與車輛有關的申請。
- 新版本的表格可在以下地方索取:
- 運輸署牌照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郵政局;
- 運輸署熱線2804 2600提供的圖文傳真服務;或
- 點擊以下連結下載 (只提供繁體中文版本)。
1. 車輛登記及牌照 [TD22] (請注意 , 此表格之網上版本只作參考之用 . 如需使用 , 請將表格作雙面影印 , 運輸署不接受單面影印的 TD22 表格 )
2. 續領車輛牌照 [TD558]
3. 更改個人資料或車輛資料 [ TD559]
4. 車輛過戶(的士除外) [TD25]
5. 的士過戶 [TD25A]
6. 車輛登記文件/車輛牌照複本 [TD151]
7. 車輛行駛許可證 [TD298]
8. 老爺車行駛許可證 [TD371A]
9. 領取試車牌照 [TD24]
10. 車輛行駛許可證/試車牌照複本 [TD309]
申請「車輛貼」
申請方法
- 由2021年11月1起,登記車主向運輸署牌照事務處遞交與車輛有關的申請時,可在申請表格及網上服務上剔選 "向隧道費服務供應商申請「車輛貼」"的選項,申請將自動轉交隧道費服務供應商辦理,車主無須再次提交申請。
- 每部車輛首張「車輛貼」為免費。
派發方式
- 隧道費服務供應商即將分階段向申請人發出「車輛貼」。
- 隧道費服務供應商會郵寄「車輛貼」給登記車主,日後使用「車輛貼」無須於收費亭停車便可繳交隧道費。
- 派發詳情將於稍後公布。
上述安排適用於所有申請途徑,包括經櫃位、投遞箱、郵寄及網上遞交的申請。有關「不停車繳費系統」的運作或「車輛貼」申請的查詢,可參閱https://www.ffts.hk/,或致電2804 2600。
收集「電子聯絡方式」及接受「車輛貼」申請 以配合「不停車繳費系統」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