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通行」(即「不停車繳費服務」)已在所有政府收費隧道實施,駕駛人士可以使用「車輛貼」遙距繳付隧道費,無須再在收費亭停車或排隊付款。為配合「不停車繳費服務」實施,登記車主及車輛行駛許可證/試車牌照持有人必須提供一個「電子聯絡方式」。
收集「電子聯絡方式」
「電子聯絡方式」:
由2021年11月1日起,申請人須提供香港流動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作為「電子聯絡方式」,未有提供「電子聯絡方式」的申請將不獲處理。運輸署及隧道費服務供應商會在有需要時,以手機短訊或電郵發出電子通知,包括隧道繳費通知。如「電子聯絡方式」有所改變,請在7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遞交已填妥的運輸署TD559表格或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的網上服務通知運輸署。所有在本署以你的身分證明文件號碼登記的車輛牌照或駕駛執照的記錄,會根據你在運輸署表格內填報的地址和電子聯絡方式而同時更改。
上述安排適用於所有申請途徑,包括經櫃位、投遞箱、郵寄及網上遞交的申請。
申请表格:
- 申請人須使用新版本的表格遞交與車輛有關的申請。
- 新版本的表格可在以下地方索取:
- 運輸署牌照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郵政局;
- 運輸署熱線2804 2600提供的圖文傳真服務;或
- 點擊以下連結下載 (只提供繁體中文版本)。
1. 車輛登記及牌照 [TD22] (請注意 , 此表格之網上版本只作參考之用 . 如需使用 , 請將表格作雙面影印 , 運輸署不接受單面影印的 TD22 表格 )
2. 續領車輛牌照 [TD558]
3. 更改個人資料或車輛資料 [ TD559]
4. 車輛過戶(的士除外) [TD25]
5. 的士過戶 [TD25A]
6. 車輛登記文件/車輛牌照複本 [TD151]
7. 車輛行駛許可證 [TD298]
8. 老爺車行駛許可證 [TD371A]
9. 領取試車牌照 [TD24]
10. 車輛行駛許可證/試車牌照複本 [TD309]
申請「車輛貼」
申請方法
- 如登記車主需申請車輛貼,可透過「易通行」網頁 (www.hketoll.gov.hk) 或流動應用程式遞交申請,或親身前往「易通行」客戶服務中心或服務點辦理申請手續。
- 每部車輛首張「車輛貼」為免費。
派發方式
- 隧道費服務供應商會郵寄「車輛貼」給登記車主,日後使用「車輛貼」無須於收費亭停車便可繳交隧道費。
有關「不停車繳費系統」的運作或「車輛貼」申請的查詢,可參閱「易通行」網頁 (hketoll.gov.hk) 。
收集「電子聯絡方式」及接受「車輛貼」申請 以配合「不停車繳費系統」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