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須持有由廣東省公安廳簽發的「粵港澳機動車輛往來及駕駛員駕車批准通知書」(俗稱「批文」),本署才會接受申請。有關簽發「批文」的手續,你可致電廣東省公安廳車輛管理所查詢(電話 : 0018620 - 83111536)。
取得「批文」後,你可親身到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 38號海港政府大樓 10樓 1032室運輸署過境服務分組申請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你亦可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
申請程序
請先索取適當的申請表格。
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新簽發申請表 | 下載申請表格及須知事項 (TD547D) |
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續期/更換車輛/複本/更改司機資料申請表 | 下載申請表格及須知事項 (TD547) |
你亦可到運輸署過境服務分組或各牌照事務處索取申請表格。
填妥申請表格後,請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遞交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 38 號海港政府大樓10樓1032室運輸署過境服務分組。
有關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續期/更換車輛申請,若申請人備妥所需文件及於星期一至五下午四時四十五分前遞交申請,本署一般會於當日簽發許可證。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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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廣東省公安廳網址內,關於持有香港駕駛執照的香港居民,申請免試換領內地駕駛證的參考資料 |
郵件貼上足夠郵資
郵資不足的信件將不獲接收。為使郵件能妥善送達本署,請確保郵件貼上足夠郵資及註明回郵地址。
(詳情)
查詢
有關申請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的查詢,可致電 1823 電話中心或透過電子郵件 : tdenq@t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