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公告

邀請合資格人士申請第一組別(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私人駕駛教師執照

1. 現公布邀請合資格人士申請第一組別(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私人駕駛教師執照,擬發出執照的數目為169個。
 

申請資格

2. 任何具備以下條件的人士均符合資格提出申請:
 
 
(a) 持有車輛類別1和2(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的有效正式駕駛執照,並在緊接申請的日期之前已一直持有該駕駛執照最少三年;
 
  以及
 
(b) 在緊接申請的日期之前起計過去五年內沒有就《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36、36A、39、39A、39B、39C、39J、39K、39L、39O(1) 或39S條所訂的罪行被定罪;
 
 
 
以及
 
(c)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以外的香港身份證,並且不受任何逗留條件所規限(《入境條例》(第115章)第2(1) 條所界定的逗留期限除外)。
 

索取及遞交申請表格

3. 接受申請日期為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11日。申請表格(TD560)和「申請人須知」(TD564A)可於上述期間從運輸署網頁 (https://www.td.gov.hk) 下載,或到以下地點索取:
 
 
(a) 運輸署駕駛事務組
九龍何文田培正道19號;
 
(b) 運輸署香港牌照事務處
香港金鐘道95號統一中心3樓;
 
(c) 運輸署九龍牌照事務處
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2樓;
 
(d) 運輸署觀塘牌照事務處
九龍觀塘鯉魚門道12號東九龍政府合署5樓;以及
 
(e) 運輸署沙田牌照事務處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1號沙田政府合署2樓。
 
4. 申請人亦可複印申請表格,填妥所需資料後遞交表格。
 
5. 申請人可以郵遞方式把填妥的申請表格在指定申請日期內寄到以下地址或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將申請表格投入以下地點的收集箱︰
 
九龍何文田培正道19號
運輸署
駕駛事務組

 

截止申請日期

6. 申請表格必須在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11日期間遞交。
 
7. 截止申請日期為2020年12月11日。若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將以郵戳日期為準。至於投入運輸署駕駛事務組收集箱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11日下午5時正。在指定申請日期以外遞交的申請恕不受理。郵遞申請的郵戳日期在指定申請日期以外亦恕不受理。如在12月11日中午12時至下午5時期間,八號或以上的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懸掛,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生效,截止日期會延至八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除下,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取消後首個工作天,而投入收集箱的截止時間則為當日下午5時正。
 
8. 在收到有關申請後,運輸署會向申請人發出申請書覆函。
 

費用

9. 索取及遞交申請表格費用全免。
 

抽籤

10. 若申請數目超出擬發出的169個第一組別私人駕駛教師執照的數目時,運輸署將會以抽籤方式決定處理有關申請的次序,並按抽籤序號正式核實申請人的資格。有關抽籤日期及詳情將另行公布。
 
11. 獲編配抽籤序號並不代表申請人已符合所有駕駛教師執照的申請資格。
 

考試

12. 運輸署將依照抽籤的先後次序,向符合上文第2段所規定資格的申請人發出私人駕駛教師考試邀請。有關考試將於運輸署署長擬發出第一組別私人駕駛教師執照的數額已滿後停止,而並未獲邀應考的申請人的申請亦會作廢。至於不符合上文第2段所規定資格的申請人,運輸署會按其抽籤序號處理他/她的申請時,書面通知他/她不符合資格,其申請會被取消。
 
13. 第一組別私人駕駛教師的考試包括兩部份:筆試及路試。申請人必須取得筆試及格,才會獲邀參加路試。
 

查詢

14. 如有疑問,請致電2804 2600查詢。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