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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車南下預約出行]

出行安排 

為做好總量管控及提供更好的出行體驗,粵、港政府同意就每日入境香港的車輛數目設置上限,以每天100個預約名額開始,每輛粵車留港最多三天。獲發「粵車南下」電子版本「國際通行許可證」(「許可證」)及完成內地部門所需手續的出行人士,如計劃經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訪港,必須先透過「粵車南下」入境市區預約系統(「預約系統」)(稍後推出)登記出行。如登記數目超過出行名額,須以電腦抽籤方式分配;如登記數目少於所設上限,則無須抽籤。

取得預留名額後,出行人士須經預約系統提交車輛保險證明,以證明在港逗留期間已備有有效的香港車輛第三者風險保險。保險通過審核後,出行人士方可成功預約及取得確認憑證,於已預約的日子出行。

出行人士必須於已預約的日子經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前往香港,並須於三個自然日內(連同出行日子及離港日子合共三天,不足24小時亦作一日計算)電子「國際通行許可證」屆滿前(以較早者為準)經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返回廣東省。

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31日的預約程序

2026年2月1日起的預約程序

獲發許可證及已完成內地部門手續的出行人士,可按以下程序預約出行:

留港時間

粵車在香港停留期限不得超過牌證有效期,每次入境香港後須於三個自然日內經香港口岸返回廣東省(連同出行日子及離港日子合共三天,不足24小時亦作一日計算)。如車輛逾期留港,粵港政府可按照管理辦法採取行政措施,包括註銷其備案及牌證,甚至暫停受理該申請人及指定司機的審核及備案。

取消預約

出行人士如需取消預約,可登入預約系統辦理。如需重新預約,出行人士須按照上述預約程序重新辦理。

注意事項

預約規則、條款及條件或不時修訂,應以當局最新公布為準,出行人士應在每次進行預約前細閱。

如申請人及/或指定司機被發現違反法例(例如欠繳隧道費)或「粵車南下」(入境市區部分)的出行安排(例如逾期留港),粵港政府可採取行政措施,包括暫停其預約資格、註銷其備案及牌證,甚至暫停受理該申請人及指定司機的審核及備案。

駕駛人士出發前應先了解港珠澳大橋收費及駕駛人士須知,詳情可參閱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專題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