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訂車輛登記號碼首次拍賣

 運輸署今日(八月三十日)宣布,首次自訂車輛登記號碼拍賣會將於九月十六日(星期六)在灣仔會議展覽中心401會議室舉行。

  運輸署發言人說:「當日將會公開拍賣210個已獲批准的自訂車輛登記號碼。名單已於今日刊登於明報及南華早報,以及運輸署網頁www.td.gov.hk。自訂登記號碼的底價為5,000元。已繳交5,000元按金的申請人仍須出席拍賣會並須參與競投(包括競投第一口價),否則,所申請的自訂登記號碼可能會售予另一競投人士。」

  有興趣參與競投的人士應先留意以下重點:

(a) 有關展示自訂登記號碼的規定載列於《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附表4。而每一款汽車安裝登記號碼字牌的位置大小不一。競投人士應先了解這些規定,並考慮自己的汽車的字牌位置是否足夠展示擬競投的自訂登記號碼,才決定是否參與競投。

(b) 自訂登記號碼的英文字母、數目字及空位的排列方式是不得更改的。如果一個自訂登記號碼沒有雙行排列方式,該號碼只可以單行排列方式展示。

(c) 買主須在競投完成後立即以劃線支票繳付有關的買價,並填妥「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發售備忘錄」。文件一經簽訂,即不能更改文件內的資料。

  手續完成後,買主會獲發填妥的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發售備忘錄、付款收據及一份「自訂登記號碼分配證明書」。分配證明書會載列該自訂登記號碼持有人的資料、登記號碼的排列方式、拍賣日期和成交價。同時,分配證明書亦會載列持有人須知事項,其中包括如某自訂登記號碼不適宜或不再適宜分配,運輸署署長可在該自訂登記號碼分配後的任何時間,取消該自訂登記號碼的分配。在此情況下,署長會向有關的自訂登記號碼持有人退回一筆相等於有關自訂登記號碼售出的拍賣成交價。

  運輸署發言人續稱:「分配證明書會用作證明有關的自訂登記號碼的擁有權。這是一份重要的文件,持有人必須小心保存。市民如欲購買配有自訂登記號碼的汽車,應要求賣方出示有關的分配證明書,並留意分配證明書內的資料。前往運輸署辦理汽車過戶手續時,除一般所需文件外,申請人亦必須帶同該份分配證明書辦理有關手續。」

  有關其它拍賣須知事項,請參閱「自訂車輛登記號碼拍賣重要事項須知」。該須知可於運輸署各牌照事務處索取或從運輸署網頁下載。



2006年8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9時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