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不遵從交通燈號罰則令交通意外及傷亡數字減少

自二○○六年一月一日不遵守交通燈號罰則提高以來,涉及不遵守交通燈號的交通意外及傷亡人數顯著減少。

  在二○○六年首十一個月內,涉及不遵守交通燈號的交通意外每月平均二十一宗,佔整體交通意外數字百分之一點七,與二○○五年全年的每月平均二十八宗(佔二○○五年全年交通意外數字百分之二點二)比較,下降達百分之二十五。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涉及不遵守交通燈號的交通意外而傷亡的人數亦有減少,每月平均從二○○五年的五十一人下降至二○○六年的三十六人,減少接近百分之三十。

  雖然衝紅燈攝影機的數目由二○○五年的二十八部增加超過三倍至二○○六年的九十六部,單以該些攝影機檢控衝紅燈的數字,在二○○六年平均每月為2937宗,較二○○五年每月平均2729宗只輕微增加約百分之八。數字顯示提高罰則對衝紅燈行為有一定的阻嚇性。

  發言人說,二○○六年一月一日起,司機不遵守交通燈號的指示,記分由三分提高至五分,而定額罰款則由450元提高至600元。



2006年12月23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