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訂車輛登記號碼計劃星期三起接受申請

運輸署今日(七月三十日)宣布將於星期三(八月一日)開始接受自訂車輛登記號碼計劃的第四期申請。

  運輸署發言人稱:「本署現邀請巿民申請將以拍賣方式分配的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申請人必須於八月一日至九月十二日向運輸署遞交已填妥的申請表。如收到的申請數目超過一千五百份,運輸署將進行抽籤。」

  由八月一日起,有興趣人士可從運輸署網頁(www.td.gov.hk)下載申請表格(TD569)及申請須知。此外,市民亦可前往運輸署各牌照事務處或民政事務總署各區諮詢服務中心索取申請表及申請須知。每名申請人只能在每一期申請遞交一份申請表,如申請人提出超過一份申請,其所有申請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可以將申請表投入設於運輸署各牌照事務處的投遞箱或郵寄申請表致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三十九號夏慤大廈五樓五○六至五○八室運輸署車輛登記號碼分組。在遞交申請表時,申請人無需繳交按金。

  在填寫申請表前,申請人應細閱申請須知。申請人必須留意,遞交申請後,申請不得撤回,而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的排列方式(需在申請表上列明)亦不得更改。

  運輸署發言人補充說:「在第三期邀請已遞交了申請但未能中籤的人士,如已授權運輸署將其申請撥入第四期處理,而現在欲就第四期邀請遞交申請,應留意及填妥(如適用)申請表格有關授權/撤回授權的部分。」

  收到申請表後,運輸署會以平郵方式寄出註有申請編號的信件給申請人,確認收到申請表。如申請人在遞交申請表後兩個星期內仍未收到信件,可致電熱線二八○四二六○○查詢。

  運輸署發言人續稱:「如收到的申請數目超過一千五百份,運輸署將進行抽籤。抽籤後,運輸署會把抽籤結果告知申請人。如中籤的申請符合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組合的基本規定,運輸署會通知有關申請人繳付按金。抽籤結果會刊登於運輸署網頁(www.td.gov.hk)、本地報章及張貼於運輸署各牌照事務處通告板上。如申請人未有接獲通知或抽籤結果名單中沒有其申請編號,即代表其申請已落選。」

  有關計劃的其他資料,巿民可參閱申請須知。



2007年7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