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跨境私家車試用深圳灣口岸的期限

運輸署發言人今日(九月六日)表示,粵港兩地政府已達成協議,延長跨境私家車試用深圳灣口岸的期限。

  運輸署發言人稱:「為了讓跨境私家車配額持有人有更充裕的時間試用深圳灣口岸,我們已與廣東省有關當局達成協議,將跨境私家車試用深圳灣口岸的期限由原來的三個月延長多六個月。換言之,其他三個陸路口岸的私家車配額持有人可繼續免辦手續試用深圳灣口岸直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提出永久轉用深圳灣口岸的申請期限亦會相應延長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有興趣的人士,可在試用期結束前向廣東省公安廳及運輸署提出永久轉用申請。」

  發言人續說:「運輸署將發信通知有關配額持有人詳細安排。他們只須持有有效『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及運輸署發出的批准信,便可在試用期內使用深圳灣口岸過境。」

  此外,粵港雙方亦已於較早前宣布,由八月十三日起,跨境貨運公司旗下的跨境貨車將可自由使用深圳灣口岸,而不需事先向廣東省有關部門辦理增加深圳灣口岸的批註。待有關跨境貨運公司向廣東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辦理現有合作批覆續期時,外經貿廳會一併為公司增加深圳灣口岸的批註。

  若有任何查詢,請致電運輸署熱線二八○四 二六○○。



2007年9月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