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簽發及續領正式駕駛執照的措施

運輸署今日(三月七日)宣布,《2008年道路交通(駕駛執照)(修訂)規例》(「修訂規例」)將於三月十日起生效。修訂規例包括引入改善駕駛執照簽發及續期的措施。

  該署發言人稱:「由三月十日起,運輸署會發出個人識別號碼(「續領密碼」)以取代現行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副本或使用電子證書核證身分的要求,藉此簡化正式駕駛執照的續期安排。新安排將為市民提供更快捷方便的服務。」

  續領密碼會印於在駕駛執照有效期屆滿前寄給執照持有人的「續領通知書及申請表格」之上。該署最近亦已取消轄下電子服務的信用卡交易上限,以推廣網上續領申請。

  此外,由三月十日起,該署在簽發及續領商用車輛的駕駛執照時,將會考慮申請人是否合資格受聘在本港履行駕駛商用車輛的職務。該發言人補充說:「然而,此安排將不會對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及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的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有任何影響。」

  市民可瀏覽「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網址:www.gov.hk)或致電1823政府熱線查詢上述安排的詳情。



2008年3月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